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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是我国兑现“双碳”承诺的巨大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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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是我国兑现“双碳”承诺的巨大优势

  • 分类:新闻中心
  • 作者:E小水电
  • 来源:E小水电
  • 发布时间:202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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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实现双碳是我国当前最紧迫的任务,然而,对于水力发电在实现双碳目标中的地位和作用,社会各界似乎还缺乏客观的认识。

水电是我国兑现“双碳”承诺的巨大优势

【概要描述】实现双碳是我国当前最紧迫的任务,然而,对于水力发电在实现双碳目标中的地位和作用,社会各界似乎还缺乏客观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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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双碳是我国当前最紧迫的任务,然而,对于水力发电在实现双碳目标中的地位和作用,社会各界似乎还缺乏客观的认识。

一、零碳的电力是碳中和的前提

各国实现碳中和的前提,是首先要实现零碳的电力。因为,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未来人类能源的来源,只能是可再生能源。况且,自然界中的可再生能源也非常丰富,科学家保守的估计,大约是我们目前全球所用能源总量的三千多倍。当前人们获得可再生能源的最有效方式,主要是发电。所以,人们只有先实现了零碳的电力供应,再通过不断的扩大电能替代,逐步解决交通、建设、冶金、化工等领域的碳排放,才能最后实现碳中和的社会。

也有人认为:即使电力不能实现零碳,可以通过其它碳汇,实现电力的碳中和。但是,要知道,目前,我们人类社会的电气化水平只有30%左右。未来我们要实现全社会的碳中和,即使实现了零碳的电力,还有要逐步替代60%以上各种化石能源的艰巨任务。因此,如果我们连电力都不能做到零碳,如何替代其他各领域的化石能源?况且,在其它领域,我们几乎不可能替代全部的化石能源,所以,需要创造一定的碳汇来实现碳中和。

总之,如果一个国家的电力都需要碳汇的平衡才能做到零碳,那么整个社会的碳中和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实现碳中和的前提,是实现100%的由可再生(初期至少是非化石)能源供电。

1.1、水电是可再生能源中的主力军

水能不仅是当前最大量的可再生能源来源,而且还是风、光等间歇性能源入网的最重要的保障。尤其是水能中的抽水蓄能是在当前化学储能技术还不成熟的情况下,人类能源转型的基础保障。通常认为:水电是能源革命的主力军,风能是第二梯队,太阳能是决胜力量。

此外,通常水风光发电的特征也存在着很强的互补性。其中的水电通常是可以人工调控,是能够让风光的发电,满足电力负荷的保障。只可惜自然界中的水能资源太少,所以,各国水能资源的大小,往往是决定其能否实现100%的由可再生能源供电的一个关键因素。

根据各国的国情,权威能源研究机构都研究预测,多数国家都可以在2050年实现100%的由可再生能源供电。这不仅在技术上可行,而且经济上最优。在这个研究预测中各国水能的情况,至关重要。

1.2、中国的可再生能源资源极为丰富

由于青藏高原的存在。我国水风光资源都比较丰富。高原的地形构成了丰富的水、风、光资源,尤其是我国的水能资源,世界第一。

此外,我们目前不仅各种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成本,都走在了世界的前列,而且输电技术也是全世界领先的。所以,我国的资源禀赋和条件,是世界上最具有实现碳中和优势的。不过,我们的能源转型与国外的路径有所不同。国外通常是高碳-低碳-零碳,需要经历三个阶段。而我们则可以直接从高碳过度到零碳。因此,中国减碳的道路与国外相比,应该是起步相对困难,但却比较容易实现碳中和。

二、丰富的水电让我国具备了实现双碳的条件和可能

 

2.1、由于退煤电,我国曾一度实现了碳达峰

其实,我国早在2013年曾经一度实现了碳达峰的。其原因,就是因为2009年我国的煤炭价格的高企,国内的煤电行业普遍出现了成本倒挂的严重亏损,不愿意再新建煤电厂。所以在2009年十二五的前夜,能源电力行业几乎非常一致的把满足社会电力需求增长的希望寄托在了水电、核电和风电上(当时的光伏发电成本还非常高)。为此,我国的十二五曾要求十二五期间水电的新开工量达到1.2亿千瓦。尽管后来我国的核电发展规划,由于日本福岛的311地震事故而搁浅。但是,仅仅是我们当时大力发展的水电和风电,就已经连续多年满足了我国社会电力需求的增长。

遗憾的是,后来2011年前后煤炭行业出现了严重的产能过剩,煤价出现大幅的下跌。煤电企业的利润大增,新建燃煤电厂的积极性重新高涨。再加上2014年中央审批权下放,各地新建的燃煤电厂建设规模严重失控。最终导致社会新增的电力需求的份额,几乎完全都被煤电夺回。结果自然就是我国的碳排放量从2017年之后,重新恢复增长。

2.2、即使“先立后破”,也不能“只立不破”

从2013-2017年,在“先立后破”的思想指导下,我们电力产能已经出现了严重的过剩。不仅,煤电机组运行小时屡创新低,而且,弃水、弃风、弃光(三弃)严重。最多时每年弃水的损失已经超过千亿。风电的弃风程度,有些地方最多时已经接近50%。这时候,我们非但没有采取任何“后破”(退煤)的举动,反而是继续加码建设煤电。最后只能是,可再生能源不得不给煤电让路。到2015年前后我国通过全国性大规模的“三弃” 终于压制住了我国可再生能源快速大发展的良好势头。结果使得风电的年新增装机从最高的年份4千多万,猛跌到1千多万千瓦;一些年份水电的投资和年新增发电量,比最高峰时下降了90%左右。

包括我们一刀切的拆除小水电的歪风,也是从2015年刮起来的。后来居然出现了,很多保留水库大坝只拆发电设备的怪事。这到底还是不是因为小水电破坏了生态?难道大家还看不清楚吗?相比之下,美国为了能履行巴黎协定,正在规划给数万座原来没有发电功能水库大坝,加装发电设施。而我们却完全反其道而行之。这里难道会没有为过剩的煤电产能让路的因素吗?

客观上,我们这十年的能源转型非但不是“先立后破”,而且连“只立不破”都不算。而是在与能源转型反其道而行之的发展煤电。数据显示:近十年来,我们煤电发电量的增长,是风光发电的2倍多,甚至远远超过全部水、风、光发电增长的总和。我国煤电的失控和无序发展,还抵消了全世界减排效果。数据显示,中国碳达峰的那几年,全球也一度实现了短暂的碳达峰。可见,只要中国一天不退煤,全世界的碳减排就不可能真正实现。

总之,历史已经用事实证明,一旦我们真正开启了煤电退出的步伐,不长时间之后就能实现碳达峰。同时也证明:要想让煤电退出,必须大力发展以水电为基础的可再生能源。而要想不让煤电退出,只要压制了水电足以,因为没有了水电的支撑新能源很难发展好。2014、2015年的电力数据均已经说明,只要大力发展水电和其它新能源,我国完全可以用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增长,满足全部社会电力需求的增长。2014年的时候都没问题,现在应该更没有问题。因为最近几年的光伏技术、成本都又有了极大飞跃。

我们现在之所以还有人说碳中和以后,也还要保留一些煤电的设想。绝对是把碳中和落实到了虚处。因为我们把碳中和的实现,寄托在了某个不确定的技术进步上。如果未来,我们真能把煤电排放的二氧化碳轻而易举的压缩成一块碳砖头,我们确实有可能在煤电不退出的情况下,也能实现碳中和。否则,即使依靠碳汇电力的碳中和勉强能实现,但我们社会的碳中和绝无可能。然而,如果我们能充分发挥水能的作用,则情况完全不一样。现在社会上多数人是因为不知道我国水能资源有多少,所以,才会错误的认为离开了煤电,中国的能源安全就没保障。尽管历史已经有事实证明过了一次。

 2.3、中国具有100%由可再生能源供电的巨大优势

首先我国的水能可再生资源最丰富,此外我国的各种发电、输电技术全产业链领先,开发和制造成本的优势也十分明显。

我国水电的可开发年发电量超过3万亿千瓦时。目前我国的水电装机3.7亿千瓦,年发电量1.35 万亿千瓦时。虽然已占世界的27.0%,但我国的水电开发利用程度还不足45%,还有巨大的发展潜力。我国的风能资源也十分丰富,仅在陆地80米、功率密度≥150w/㎡,的技术可开发量超过100亿千瓦(2018年普查数据)。我国的太阳能资源,仅陆地理论储量1.86万亿千瓦。不仅如此,当前我国的水、风、光各种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量,均为世界第一。

唯一令人遗憾的是,我国水能开发利用程度不仅远低于发达国家,而且,龙水水库电站的开发严重滞后。以至于我国水电的电能质量普遍较差。经常是夏季的洪水期不得不弃水,而到了冬季,又因为蓄能量太少而不得不依靠煤电帮忙。这种现状造成电网企业对水电的印象非常不好。所以他们宁愿建设最不适合给电网调峰的煤电,也不相信水电对电网的重要调节作用。

事实上,我国已探明可开发的水能资源就有:常规水电7亿(目前开发不足一半),抽水蓄能资源16亿千瓦(2020年普查的数据)。再加上我国先进的特高压输电技术,这些资源足以支撑未来20-30亿风电、30-50亿光伏的入网。目前,我国仅四川省就还有20多个未开发建设的龙头电站。如金沙江上游的岗托、大渡河上游干支流的下尔呷及上寨,雅砻江上游干支流的木能达、关门梁等。云南省的龙头水库资源更丰富,如虎跳峡等。因此,龙头水电站建设的滞后,已经构成我国能源电力转型的最大障碍。其原因在于我国龙头水电的开发,严重受阻。

2.4、上网电价让龙头水电建设受到严重制约

早期的成本加成上网电价,确实曾经导致了龙头水电站的造价不断增高,已经使得电网企业不大愿意接受龙头水电站。这种造价过高,主要是由水库移民造成的。如果客观的分析,开发水电本应是我们政府扶贫和促进社会公平好的好机会。但由于政策引导不利,一些地方政府把水电开发商当成了唐僧肉,因此,才导致了水电移民的费用一涨再涨。

我国的三峡,是世界上最难开发的水电项目。但由于我们发挥了制度优势,我国不仅成功的开发了三峡,而且,还给全世界做出了榜样。遗憾的是,后来我国电力市场化,没有注重发挥好三峡开发的成功经验,反而把一些地方政府推到了水电开发的对立面。水电开发的扶贫作用是全世界公认的。我们各级政府本来就要扶贫,为什么就不能与水电开发结合起来?

例如:怒江。怒江的水电不开发,扶贫只能靠不断往里投钱。因为怒江贫困的根本问题,是地质灾害高发,导致的生存环境恶劣。而水电开发则可以把制造灾害的水能,用来发电。变害为利,从根本上改变怒江的地质灾害频发的恶劣环境。从而能让怒江地区富裕起来。

世界银行对水电的定义是“减贫、减碳”。开发水电造福民众,我们当然支持。但如果地方政府把水电开发看成了唐僧肉,难免会有一些腐败分子就会利用这种机会,乘机敲诈公共利益。例如,我们在考察某电站时就发现,一些尚待开发的水电项目用地,已经被人大量的收购,种上了贵重的树种。只等着让开发商赔钱。这些能够事先就得到消息并大量收购土地的人,能和地方的官员没有关系吗?显然,这类的问题只要政策能调动起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才能予以避免。例如,我们三峡的开发建设中绝不可能发生这样的情况吧?

总之,水电移民本应是促进社会进步、公平的大好时机。补贴给贫困群体,我们不仅应该、也愿意,且花多少钱都值(不开发水电我们也要扶贫)。但事实上,最难解决的移民矛盾和最大资金缺口,往往来自某些私有经济勾结政府官员,乘机敲诈公共利益的行为。

由于水电大规模市场化开发之后,某些地方政府已经把水电开发当成了唐僧肉,导致龙头水电建设的成本大幅度上升。最后,有关部门为了控制水电开发的成本上升,已经把原来的成本加成定的上网电价,在2014年改成了标杆电价。这虽然有利于用经济手段控制水电开发成本,但也把龙头水电的高成本矛盾,压在了开发企业上了。从而导致我国长期效益最好的龙头水电站的开发严重受阻。

三、加速我国龙头水库电站开发是实现双碳的当务之急

3.1、唯有政府才能解决龙头水库电站开发难

首先,最好的办法是:按照三峡开发的成功模式,通过政策引导地方政府成为龙头水电开发的责任人。让每一个龙头水库,都像三峡的开发一样成功。这样才有可能继续实施成本加成的水电开发电价政策。客观地说,成本加成电价曾经是我国水电市场化开发的重要经验。这是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后,水电大发展的重要保障。记得当年很多外国专家,对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后的水电能够大发展非常纳闷?我们探讨了很久才发现,是成本加成的电价政策,让电网公司成为了我国水电开发效益的蓄水池(因为水电市场化开发的难点就在于:短期效益极差、长期效益极好)。只可惜,后来由于我们解决不了地方政府与水电开发央企之间的矛盾,控制不住电价只能废弃。

其次,水电的发电效益,至少在百年以上,但是核算还贷期,最多只能30年。缺乏了电网的初期上网电价这个蓄水池,所有的龙头电站开发企业,都要先忍受几十年的巨额亏损。试问,这种情况各级国资委能答应吗?

还有,龙头水电站的建设,会给下游的各个梯级电站带来较大的补偿效益。但如果一个流域电站分属不同的企业,龙头电站的开发商根本就无力收回应有的效益。例如,虎跳峡水电站建成后,长江上的所有电站都会取得巨大的补偿效益。但是,华电集团如何能从三峡公司收到补偿?

这些原因,让我国本来非常重要的、效益也非常好的龙头水电站,反而不能得到正常的开发。如果国家能从政策上解决这些矛盾,就能完美的体现出龙头水电站开发的经济性。假如:即使在当前市场化开发的前提下,可否建立龙头水电基金。专门用来补贴初期的上网电价,减少一些开发企业初期还贷的压力,待还贷期过后再逐步收回。同时,该基金还可理直气壮的对下游的受益电站,适当收取补偿效益。

即使上述的办法都行不通,还可以利用法律手段解决。我国的可再生能源法中曾明确规定,水电属于可再生能源,但因其本身已经具有市场竞争力,无需财政支持,所以,不属于可再生能源法的调整范围。并规定,对水电的具体支持政策,可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在当前龙头水库遭遇开发困境的情况下,国家能源局完全可以依据可再生能源法的授权,具体的制定出一套对龙头水电站的支持政策,解决龙头水电初期效益差,长期效益好,市场化开发难的瓶颈问题。

总之,龙头水电开发难的这些问题,对每个企业来说都是无法逾越的障碍,但对国家来说绝对是轻而易举的小事情。目前,我国龙头水电站的开发政策矛盾不解决,我国的水电就无法正常发展。我国的水电不能大力发展,不仅煤电就无法正常退出,而且风、光的发展也必然会受到严重的制约。这几乎就是我国的现状。

事实上,我国龙头水电的开发严重滞后,不仅使得我们国家的水电电能质量非常不好。而且也影响我国的水资源调控能力。欧洲的库容系数 0.9以上,美国是0.66.我国只有0.3多。以至于我国旱涝灾害,总是交替发生。总之,龙头水库电站的开发滞后,是对我国经济发展和现代化进程全面的、严重的制约,亟需国家出面,尽快解决。

3.2、开发水电须准确理解生态优先

生态优先是我国水电开发的重要原则。然而,生态是有不同层次,对应着不同主体的综合系统。水电开发的生态优先,既不能简单的理解成是某种鱼的生态优先,也不是某种草的生态优先,更不是某种鸟的、猴子的生态优先。而必须是包括人在内的综合生态系统的生态优先。总书记在给乌东德水电站投产的贺信中,把水电开发的生态优先,诠释的非常高明。具体的表述是“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如果只提生态优先(没有后面的绿色发展),我们确实不知道到底是谁的生态应该优先。但是,有了后面的绿色发展,我们就能非常明确的体会到,因为发展只能是对人而言的,所以,生态优先的主体也一定是人。

以前,我们一些报有极端环保理念的官员,对生态优先的理解就有很大的偏差。例如,在长江保护法立法的草案中,就曾经有过要“严格限制大中型水电开发”的表述。直到总书记关于乌东德水电站的批示出来之后,他们才修改了这种荒唐的措辞。

总之,要落实双碳,一定要学好总书记生态文明的思想。总书记的很多语言,非常淳朴但却富有深刻的哲理。例如,著名的“两山理论”。众所周知,金山、银山对于任何动植物都是生命的禁区,但是,却代表能给人带来幸福的财富。所以,“两山理论”很好的诠释了环保的目的是为了人类更好的生存和发展。这和“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一样,是我党执政为民的环保理念的集中体现。

正因为此,总书记也高度重视碳减排。大家知道,以前我国对于碳减排的态度是“要我减排”,现在我们的态度是“我要减排”。这里面的差别极其巨大。以前我国的减排谈判代表,只认为碳排放是发展权,所以希望多多益善。认为即使排放多了,最多是有点损人利己而已。因此,如果能为我国多争取一些碳排放权,似乎是给国家立了大功。但,在“我要减排”的理念下,结论则完全不一样了。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高度看。“碳排放”的本质,绝对是损人不利己,所以我们自己也一定要减排。

在2015年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到北京参加《中美清洁空气论坛》,他在报告中披露。美国的科学研究发现,气候变暖,海平面上升之后,全球受淹没人口最多的十个地区,和经济损失最严重的十个地区,都包括中国的长三角和珠三角。也就是说,中国遭受气候变化所带来的损失,要远高于全球的平均水平。所以,过量的碳排放给中国带来的不仅不是发展,而是一种毁灭。反之,减少甚至停止碳排放,中国不仅仍然可以发展,而且完全可能发展得更好。例如2013年我们碳达峰时,并没有出现任何电荒,而今年我们却由于煤电的产能严重过剩,而出现了全社会的电荒。

3.3、实现双碳才是最重要的生态优先

我们现有不少的龙头水库电站,因为某些错位的生态优先理念,被认为是为了保护某种珍稀动植物,而不可以被开发的。但是,科学家预计:如果我们兑现不了双碳的承诺,地球的温升一旦超过6度,地球上将有一半的物种灭绝。试问:你想要保护的珍惜物种,能逃脱吗?

我们现在施划的各种保护区,已经把我们16亿的抽水蓄能资源中的一多半,划在了红线之内。如果人类现有的储能技术,不能出现重大的突破,那么我们很难实现100%依靠可再生能源供电。其后果几乎必然是气候变暖,冰山融化。科学家们预计;地球两极的冰川完全融化之后,海平面将要上升66米。显然,我们如果控制不住碳排放,别说66米,就是海平面上升6米,也足以让我国最富裕的长三角、珠三角都不复存在。

所以,我国的长三角、珠三角都应该被看成是我国的“碳中和”生态保护区。而且这才是最重要的保护区。其它各种保护区的生态红线,如果与我们碳中和的保护目标有冲突,都应该给碳中和让路。具体来说就是,重要的龙头水库和抽水蓄能的开发都不应该受各种生态红线的制约。

当然,按照司法程序我们也可以通过保护区的调整规定,逐一把某个具体的龙头水库或者抽水蓄能站点,调整出生态红线。但是,如果要确保我国的双碳目标如期实现。绝对应首先树立碳中和才是最重要的生态优先的理念。从法理上阐明对重要的水能、风能资源的保护,是最重要的生态保护。这样,才能从制度上解决我们有丰富可再生资源,但又不能充分利用的难题。总之,丰富的水能资源是我国双碳目标的优势和保障。若不能保证得到开发利用,我们双碳目标的兑现,只能寄希望于未来的某种科技进步。

3.4、事实证明:发展水电最有利于实现碳达峰

落实我国的双碳目标,没人敢公开反对。但是,要想把双碳目标落在实处,就必须要发挥水电的重要作用。按照总书记“十四五严控煤炭消费的增长,十五五煤炭消费逐年下降”的指示。显然我们在十四五末就必须要实现碳达峰。然而,根据历史的经验,若从现在起,我们就能像2009年那样真心的“弃煤”并尽快启动水电的大开发,我们完全有可能在十四五末就实现碳达峰。不仅如此,我们电力的经济状况还要比不退煤好得多。为此,我们不妨假设一下。

在2013年的时候,我国煤电装机仅为7亿多千瓦。近年来,我们大约增加了近4亿千瓦的煤电装机。为这四亿千瓦的过剩煤电,需要2万多亿的投资(单位造价5000),每年我们为这些过剩的煤电,所支付的财务成本至少为1500亿元。2万亿元的过剩煤电投资,其实是没有任何实际效益的。然而,这2万亿每年的贷款利息6%,再加上偿还本金4%。我们发电企业每年为过剩的煤电支付无效成本,最高可达2000亿。平均下来每年也要有1500亿的经济损失。

假设我们从2013年起就不再新建煤电(不让煤电的产能过剩),而用这2万亿投资的一部分,建设约2亿千瓦的龙头水电,那么不仅我国现存水电的电能质量有了极大的提高,可以大幅度的增加电网接纳新能源的能力。同时,我国的抽水蓄能也能按照最初的发展规划,2020年装机达到1亿千瓦以上。

设想一下,如果那样的话,我们当前的电力经济效益和安全的保障程度,绝对会比现在好得多。即使我们假定煤电在现有电网中的总发电量不能变。也不过就是相当于让现存的仅运行4千多小时的煤电机组的运行时间提高到6千多小时而已。这在1亿多千瓦的抽水蓄能配合下,没有任何问题。那样的话,我们的煤电企业每年可减少支出1500多亿。不仅不会像现在的生存困境,而且由于煤碳用量的下降与我国严控煤炭产能同步,恐怕也不会出现煤炭产量严重的供不应求,金融炒家也没办法炒作煤价。因而,恐怕也不会出现这次严重的电荒、

尽管历史已经不能改变,但是,通过回顾分析,我们完全可以发现倡导煤电为新能源调峰,对我们电力行业的危害有多大?今后如果我们继续的无序发展煤电,无疑就是继续的加剧产能过剩,继续增加不必要的财务成本,加剧煤电企业和整个电力行业的经营困难。笔者认为:这可能也是我的国家领导人为了实现碳达峰,明确要求“严控煤电”以及国家能源局大力推进抽水蓄能建设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本次电荒的启示、思考

最近发生的电荒,居然让不少人的认识与2009年的电荒,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那时候,我们电力界的主要结论是:只要减少对煤电的依赖,就能减少电荒,而这一次,更多的声音却变成了“煤电不能少”。似乎煤电少了,就会出现电荒。

事实正相反。2011年我国的煤炭和钢铁都出现了全行业的严重危机。产能过剩,产品卖不出去,我们国家拿出大量的资金和力量对煤炭行业进行整顿、转型。全国关闭了大量的小煤窑,安排了约80万的下岗职工,并且对今后各年度的煤炭产能严格限制。以避免今后再次出现类似的危机。这本来是非常好的政策。但是,由于我们电力的转型发展出现了严重的倒退。燃煤发电量不仅没有随着新能源的增加而减少,反而逐年增加,(且增加的幅度超过新能源的2倍)这必然会造成煤炭产量的供不应求。这一情况,被金融炒家利用后,出现了煤炭价格在几个月内就翻几翻的怪事。以至于造成了这次严重的电荒。

总之,本次电荒的原因,分明首先是由于煤电产能严重过剩,压制了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造成了我国能源实质上的逆转型(继续增排)与我们能源转型的控煤政策发生了矛盾。导致了供不应求,煤价快速上涨,煤电的成本倒挂。这时候,我们紧急采取措施控制煤价,涨电价和释放煤炭产能都是解决矛盾的好办法。但是,绝不应得出“煤电还必须要发展,否则今后就避免不了电荒”的错误结论。

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任何化石能源都必然会发生周期性的危机。人类从根本上避免能源危机的办法,就是尽快实现能源转型,完全依靠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在转型初期的一些弱点,也会随着开发规模的不断扩大,而逐渐降低。不仅水能的深入开发会随着库容系数的增加,其调节作用和能力,会不断的增强。如现代欧美国家的水电。气候对风、光发电的波动影响,也能依靠不同区域的电网互联,进行一定程度的跨区域调节。总之,要克服和避免电荒的关键,是加速向可再生能源转型。

结论

在电力领域,国际社会对于实现碳中和的主流意见是“退煤弃核”100%的依靠可再生能源供电(并认为这不仅技术上可行,且经济上最优)。因为只有可再生的能源,才能满足人类的可持续发展。

我国的资源禀赋,是最有条件实现碳中和的。但国内很多人包括一些能源研究机构(甚至我们水电的同仁),因为看不清这一点,竟然认为中国的电力碳中和之后,也必须要保存一定数量的煤电。而用事实和数据澄清这些误解,是我们当代水电工作者的责任和使命。

最后,本次电荒的出现,非但不是我们严控煤炭产能的政策失误,反而是由于我们的煤电打着为新能源调峰的旗号无序发展的恶果,违背了能源转型的大方向。采取紧急措施之后,应该抓紧落实总书记“严控煤电”的指示,继续推进我国能源革命、电力转型。创造条件,加速抽水蓄能和龙头水电站的建设,为新能源发电的大规模入网,提供保障。早日实现我国100%由可再生能源供电,兑现减排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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