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水电「过度整治」的遗留问题亟待解决
- 分类:行业新闻
- 作者:江河股份
- 来源:水电与抽水蓄能
- 发布时间:2022-05-25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近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院王亦楠博士在《水电与抽水蓄能》上撰文《小水电过度整治的遗留问题亟待解决》。
小水电「过度整治」的遗留问题亟待解决
【概要描述】近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院王亦楠博士在《水电与抽水蓄能》上撰文《小水电过度整治的遗留问题亟待解决》。
- 分类:行业新闻
- 作者:江河股份
- 来源:水电与抽水蓄能
- 发布时间:202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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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院王亦楠博士在《水电与抽水蓄能》上撰文《小水电过度整治的遗留问题亟待解决》。
王亦楠博士在文中表示,小水电行业进行清理整顿三年多以来,部分地区出现了“一刀切拆除”的过度整治现象,并已经造成一些严重安全隐患出现,如防洪减灾能力大打折扣、大坝安全管理堪忧、加剧电力短缺、影响社会稳定等等。亟需按照国家相关部委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小水电分类整改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尽快查缺补漏、纠正错误。本文结合具体事例就当前最突出的遗留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政策建议。
王亦楠博士指小水电政治存三个不容忽视的重大安全隐患,包括:
1、拆除水电站后,水库的防洪减灾能力大打折扣;
2、失去发电功能,大坝安全隐患突出、管理堪忧;
3、拆水电既加剧电力短缺等问题。她表示,国内一些地方却以“一刀切”拆除水电站、降低小水电开发程度为政绩,违背了《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中央文件的精神,又造成了电力短缺、社会稳定等诸多现实问题。
王亦楠博士在文中亦提到三点建议,她表示:
1、已拆除的坝后和渠道电站应尽快恢复发电世界上90%以上的垮坝溃坝事故都发生在没有水电站的水库大坝。目前,因为小水电过度整治,导致失去水电站消能的水库大坝不在少数。
2、有的放矢解决部分小水电的生态不良影响部分小水电所在河道出现减水脱流现象,并非小水电固有缺陷,而是自然气候地理和运行管理不善的双重因素使然。她指需要特别强调两点:一是小水电本身并不消耗水,“退电还水”是个伪命题。国内外实践都已证明,科学开发小水电本身就是生态保护工程。原本坡降陡、除了雨季就很难存住水的山区河道,正因为有了水电站蓄丰补枯,显著提高了水源涵养能力,并减少了山洪、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发生。
二是“保留大坝拆水电站”根本不会解决鱼类洄游问题。改变天然河流形态、阻挡鱼类洄游的是大坝而非水电站。高坝可以通过修建阶梯鱼道或增殖放流等措施来解决珍稀鱼类的洄游问题(如果当地确有洄游性珍稀鱼种的话),对于低坝引水式小水电,完全可通过技术手段对大坝枢纽进行改造、实现河道连通。
3、不合理的自然保护区功能划界应及时调整当前很多已经拆错的水电站之所以迟迟不纠错,原因之一是不合理、不科学的自然保护区划界。很多基层反映,地方政府曾以为“保护区划得越大、国家补贴就越多”,所以很多自然保护区都存在着划界粗略、盲目求大的问题,致使当前乱象丛生、经济社会发展严重受限。
此外,小水电通常是地方政府按国家政策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目前“一刀切”拆除小水电的地区大多是刚摘帽的国家级贫困县(水电是当地经济、就业的重要支柱)。因地方财政不堪重负,大多数电站在资产补偿、职工安置、银行贷款等都未明确的情况下就被强拆退出,少数有补偿协议的电站也一直未能落实补偿资金。而且电站退出后,大坝每年的防洪安保、维护检修仍需要大笔支出,也没了着落。举债拆电站且债务还在越滚越大,让地方政府、水电企业和当地群众都陷入了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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